本文转自:河源日报
○本报讯 记者 陈鹏 通讯员 赖志刚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该局正牵头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。
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,充分发挥联合执法、交叉执法优势,对源城区、东源县、和平县和连平县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,全面检查、核查新丰江水库集雨区内规模化、禁养区及散养的畜禽养殖业情况。
专项执法行动自2月15日启动以来,各检查组坚持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,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,采用突击检查、重点排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直奔现场、直接到检查点和现场采样等方式,深入群众,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,对于群众举报的养殖问题及时跟进落实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报备,并于7个工作日内给养殖企业或养殖户下发责改通知书。据悉,截至3月11日,3个检查组已对新丰江水库集雨区22个乡镇畜禽养殖业开展检查,共检查302家养殖场,对97家养殖场责令落实整改,对15家养殖场立案处罚,对25家养殖场实施搬迁或拆除关闭。
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到本月中下旬,通过对新丰江水库集雨区养殖业的全面摸底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跟踪督促整改,对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,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督导养殖企业切实落实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共同抓好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,努力实现“保供水、保水质”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