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记者 林文星
本报讯 3月22日,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,抓获非法猎捕猕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,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白沙警方刑事拘留。
白沙公安局森林分局于3月9日接到群众报警称,牙叉镇方香村有一只猴子出没,疑似遭人捕获后逃生,要求公安机关处置。”接报后,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,并于当日联合林业部门工作人员、村民对该猴科动物进行救助。经鉴定,该动物系普通猕猴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民警经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(男,方香村村民),并于3月22日将王某抓获。王某供称,他于1月上旬在方香村某水田边放羊时,无意间发现一只猴子,随后使用渔网成功将猕猴捕获并饲养于家中。2月下旬,猕猴挣脱绳索脱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