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全媒体记者宋飞杰 通讯员王少勇)3月22日,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,抓获非法猎捕猕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,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。
3月9日,白沙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:白沙牙叉镇方香村有一只猴子出没,猴子颈上有铁圈,疑似遭人捕获后逃生,要求公安机关处置。接警后,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。经走访调查,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,并于3月22日将王某抓获。经讯问,犯罪嫌疑人王某对自己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其供述,2022年1月上旬,其在方香村某水田边放羊时,无意间发现一只猴子,遂萌生将其捕获后带回家中饲养的想法,随后王某将其捕获并饲养于家中。同年2月下旬那只猴子挣脱绳索脱逃。
办案民警根据王某的供述,考虑到逃脱的猴子颈上套着铁圈,如果不及时将它找回,有再次被人抓获可能。为预防猴子被抓,办案人员联合林业局工作人员、村民等在村中及村边寻找到那只猴子,并于3月22日将猴子移送到有资质站点进行收容救助,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野外放生。
据了解,经有关部门鉴定,王某抓回饲养的猴子是猕猴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白沙公安局刑事拘留。